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吾爾開希八九民運學生領袖

 

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陳一諤在校內六四論壇發言,質疑媒體所形成的鎮壓版本的真實性,並說學生若及時自行散去,鎮壓就能避免,實在是「學生領袖不理性」。他的言論幾乎引起眾怒,至少可以軒然大波來形容。同樣引起了軒然大波的是之前不久,在台灣與此事有某種相似的郭冠英事件,都是個人言論與社會共識激烈衝撞,兩個人也都祭起「言論自由」大旗,拒絕道歉。對於陳生的言論中,天安門的屠殺是否真實發生,以及學生該承擔甚麼樣的責任,我的好朋友王丹作了相當負責以及翔實的回答,我完全同意王丹的說法,因此就不重複了。我要感謝陳生肯定言論自由的重要,並恭喜他知道要以言論自由原則捍衞自己的權利。也在此告訴他,言論自由正是我們天安門的學生所追求的目標,是我們一貫堅持的原則。只是我們在國內並沒有這種自由,表達言論還會招致陳生認為並沒有發生的屠殺。陳生是否有表達「天安門並沒有發生大屠殺」的言論自由?絕對有!尤其在香港一定要捍衞,我也希望有朝一日在中國境內也能有這種自由。也許你會說,今天在中國本來就可以說「天安門並沒有發生大屠殺」,不錯,但那並不是自由。當你只能發表某種言論,不能去否認,不能去批判這種言論,那這種言論的表達就不是自由。幾年前,許文龍在大陸被脅迫表態反台獨時,我在台灣《蘋果日報》撰文表達我的悲憤,在文中提到「當主張台獨的自由被剝奪時,反對台獨的自由就不是真正的自由,我們主張或反對台獨的自由同時被剝奪了!」就是同樣的道理。台灣人都很熟悉這麼一句話:「我可以不認同你的觀點,但我誓死捍衞你說話的權利。」我相信香港人也一定都聽過。陳生的言論自由就是那個要被誓死捍衞的權利!只是,我也確實沒看到陳生的言論自由有甚麼危險,陳生提出言論自由其實是有點莫名其妙。陳生沒有被政府抓去坐牢的危險,也不會被中宣部出面強迫堅持或改變他的言論內容。就像兩個拳擊手在比賽,一個居下風時大喊,「要保證我打拳的自由!」陳生一定是面臨了巨大的壓力,但那些壓力不也都只是反對他的「言論」嗎?不肯道歉就是不肯道歉,就是堅持自己的主張,言論自由的原則保護陳一諤這樣做,扯出言論自由,只能證明他的無知。陳一諤有堅持荒謬言論的自由,但這一自由並不改變他的言論荒謬的事實。作為當時學生運動的參與者,以我的自由言論,強烈譴責他的荒謬言論,但同時我可以在此表態誓死捍衞陳生的言論自由。言論自由是一種原則,如同所有的原則,在不方便的時候仍然堅持,才有意義。

 

以上轉戴自2009-04-20的蘋果日報

(關於陳一諤的言論我也不再多說。因為我沒有資格去說甚麼,由當事人說的話,大家應該要留心、細閱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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